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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受伤的“小可爱”们遇上超暖的他们

时间:2023-07-06 10:56:08    来源:山西晚报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山西晚报讯(记者 李吉毅 通讯员 史晋丹)6月下旬至7月初,阳城公安民警与村民联手救助了6只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。  6月24日,两位村民一前一后拿着纸箱跑进阳城县凤城派出所,说箱子里装着两只“漂亮的鸟”,是在路边发现的。  一位村民说:“我是在路边看到它的,可走到它身边,它却没飞走,是不是受伤了?”另一位村民指着纸箱里的“漂亮的鸟”说:“看它的外形、颜色,都跟平常见的鸟不一样……”两位村民担心自己处置不当,于是便送往派出所,向民警求助。  派出所民警立即与当地林业部门工作人员取得联系。经林业部门工作人员辨认,两只“漂亮的鸟”分别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雉鸡、夜鹭。林业工作人员表示,这两只鸟将得到细心照料,待其身体恢复后,他们再将其放归大自然。  6月25日,横河派出所接到辖区受益村村民报警称,在地头看到一只身材娇小的“梅花鹿”,由于其无法站立,于是向派出所民警求助。得知情况后,横河派出所民警立即联系森林公安民警一同赶往现场查看。经仔细观瞧,眼前的“梅花鹿”其实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“狍子”。狍子身材娇小,尚在哺乳期。然而,民警在附近找了一圈,也没发现小狍子“妈妈”的身影,于是便小心翼翼地将其带回派出所。  当地林业部门工作人员为小狍子检查身体后表示,将对其细心喂养,并妥善照顾。待小狍子身体恢复后,将在当时发现它的地方放生。  7月1日、2日、3日,町店派出所、东冶派出所、阳城县公安局特警大队分别收到群众求助称,在田间地头捡到了小猫头鹰,因不知该如何妥善处理,只好将3只小猫头鹰抱来派出所。  小猫头鹰均眼睛又圆又亮、浑身毛茸茸的。经民警们仔细检查,3只小猫头鹰的外表没有明显的伤痕,可能是因为翅膀发育不够,还不具备飞行能力。为确保猫头鹰能及时得到救助,民警与林业部门取得联系。“猫头鹰进入繁殖季,老百姓们爱鸟护鸟成共识。”林业部门工作人员表示,待这3只小猫头鹰具备飞行能力后将放归大自然。  近年来,随着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宣传力度的不断加强,广大群众生态保护观念和意识也在进一步增强。阳城公安民警提醒:雉鸡、夜鹭、狍子、猫头鹰均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,如果发现受伤、落单的野生动物,切不可自行圈养或盲目放生,应及时报警或联系野生动物保护部门进行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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